2018-01-29 18:47:37   来源: 华西都市报

封面新闻记者 殷航 杜江茜 摄影报道

在任何一个搜索引擎输入虐狗二字,一秒钟即可弹出上千万结果。在社交平台上,几乎每年,因为虐狗、虐猫、虐兔等新闻,都能引起网友们的热议。随着经济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面对即将到来的“宠物时代”,虐待动物的事件如何寻求解决之道?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我国除了珍稀野生动物外,暂无涉及动物福利的法律法规。只有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才会追究刑事责任。而对虐杀普通动物的行为,尚无法律法规的“紧箍咒”。放眼全球,目前世界上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地区为保护动物立法,甚至有些国家还有专门的动物福利法。

1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就带着《关于在四川率先实现动物保护立法的建议》,率先发声。他告诉记者,这是将动物保护的议题带入了正式的议事场合,在这条或许漫长但是必须走过的立法之路上,这是四川走出的第一步。

代表建议

为保护动物立法

四川可先尝试颁布地方性法规

首次作为四川省人大代表参会,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带上会的建议主要集中在立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其中,《关于在四川率先实现动物保护立法的建议》备受关注。

“保护动物立法,这都是早晚的事儿。”通过前期调研,曾文忠发现,对于法律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保护动物,从民众到整个法律界都是缺乏共识的,甚至就是在他完成建议稿后,依然有同行提出质疑,是否有必要。

“当然有必要,而且保护动物立法是早晚的事情。”曾文忠告诉记者,按照《立法法》,一部新法从最初纳入立法名录,再经过反复的调研、了解、讨论,再到征求意见稿和最后通过,有一个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的过程,对于当下而言,保护动物不被虐待,首先就要被纳入议题中。

“现在提出立法是可行的,这符合全社会在动物保护上关注不断增多的趋势,更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诉求。”在曾文忠看来,四川地大物博,自然资源丰富,且川人仁义包容的个性,完全可以尝试率先推出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做出尝试和探索,这可以也为未来的全国立法,提供实践经验。

就内容上而言,曾文忠的建议中提到,保护动物立法,不仅仅是反虐待动物,也能起到对动物主人行为的督促约束作用,例如不能随意让动物大小便,不能出门不带牵引绳,在公共场合不能威胁到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等。

“这就加强对动物所有人的约束和管理,也是提升社会文明风气和民众素质的一个方面。”在曾文忠看来,他建议中所提到的动物保护立法,从法律结构上看,是否具有严谨性,还需要探讨。但是他希望,这是将保护动物的议题带入了正式的议事场合,在这条或许漫长但是必须走过的立法之路上,这是四川走出的第一步。

现实

国内暂无涉及动物福利的立法

有时会按损害他人财物罪论罪

得知今年省两会上有代表提出保护动物立法,陈开琦双手点赞。

作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他算是国内最早一批呼吁反虐动物法落地的学者。陈开琦告诉记者,国内虐待动物的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而公众的容忍度在降低,对此的公共认识已到了一个临界点。

目前,我国还没有动物福利方面的立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只对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等行为作出规定,其他虐待动物行为却得不到惩罚,有时候有时会按损害他人财物罪论罪。“这给社会和青少年做出了恶劣的示范,甚至可能演化成危害社会秩序的恶性治安事件,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约束和遏制。”

具体而言,尽管目前国内在野生动物保护、实验动物、动物屠宰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专门的立法,但在农场动物等反虐待行为的禁止与保护方面,只存在一些零星立法或规定。同时,反虐待保护的个人对动物保护的目的,并没有得到动物保护或者动物管理相关立法承认,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动物保护的功利性。

“例如,有时候公众对流浪动物的捐款去向、使用明细都是不知情的。”在陈开琦看来,这也是反虐待动物监管的制度缺失,使得动物的初始权利得不到相应的保护。

在陈开琦看来,现阶段要实现立法条件还不大成熟,他希望能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开始。从低层级保护法规逐步到高级别法规,再到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全国性的立法乃至入刑。

“关注到虐待动物,其实是在普及一种尊重生命的意识。”陈开琦记得,曾经在从美国旧金山去洛杉矶的路上,有只受伤的海鸥落在路中间,过往车辆见状纷纷停下,打电话求助,这样的瞬间,让陈开琦觉得,真好。

做法

港澳地区走在前列

虐待动物香港最高罚20万港币

事实上,在四川人大代表发声之前,我国香港和澳门地区就已出台了相关保护动物的法律法规。记者了解到,2014年10月24日,澳门立法会一般性通过《动物保护法》法案。新法案将重罚遗弃动 物、虐杀动物者,遗弃动物的罚款由现行的七百至五千元,大幅调升至五千至四万元;虐杀动物更被列作刑事犯罪,最高可监禁三年。

而在香港地区,除了猫、狗外,无论是野生雀鸟还是饲养的观赏鸟类,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所有雀鸟均受法律保护,拥有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猫狗条例》 、《动物羁留所条例》等众多与动物权益相关的法律。

以《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为例,该条例早在1935年就开始制定,几十年下来已经过数次修订 。该条例规定,虐待动物的定义广泛,任何人如采取或不采取行动而导致动物遭受不必要痛苦,即可界定为虐待动物的行为。

条例显示,任何人如主动做出虐待行为或容许其照顾的动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属暴力对待动 物。暴力行为包括打、踢或恶待动物,使任何动物负荷过重或将其折磨或激怒等;而疏忽或冷漠行为 则包括:没有向其照顾的动物提供充足的居住空间、食物和清水;用来存养动物的围封空间并不清洁 ,而且光线、通风和排水不良,亦缺乏良好保养;用来存养动物的笼子不容许动物随意向四方走动; 在进口、装运、劳动、运载或饲养动物时,容许动物被置于一个可导致不必要或原可避免的痛苦的围 封空间内。

根据条例,违例者将可被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5-20万元港币。

讲述

施虐人无约束 动物深受其害

若放任施虐行为 将有更多虐待发生

“看到虐待动物真的很心痛。”作为一个从医10余年的兽医,刘爱国每个月都会见到救助者抱着伤痕累累的宠物,来到医院的画面。他告诉记者,据他观察,在宠物狗和宠物猫中,若有主人饲养,虐待的情况较少,被虐待的动物主要是流浪猫狗。在他看来,为虐待动物立法很有必要。“有些动物被虐待了,也就虐待了,施虐人没有任何约束,动物深受其害。”

刘爱国直言,目前很多宠物的主人在饲养前没想明白,想养就养,不想养就遗弃,“不负责、不绝育、不驱虫”。至于如何定义虐待二字,他表示,不免疫、不治疗、伤害、没有正常喂养等都算虐待,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

“在国外很多国家,虐待动物都是犯法的,比如在澳洲,抓一只鹦鹉和袋鼠都可能被判入狱,更不要说如此恶劣的虐待伤害。”刘爱国希望,国内尽快能有针对虐待动物的法规出现,健全动物保护制度。他说,如果只靠动物保护志愿者力度远远不够,如果放纵此类行为,不只是猫狗,还会有更多虐待动物的行为发生。

他山之石

英国

英国早在1822年就制定了反虐待动物的立法,英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专门立法保护动物的国家。

在2006年英国又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动物福利法,将动物保护提高到了更高级别。具体说来英国的动物保护立法大体经过了4部法律的演变发展过程,最终形成了较完备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

德国

德国反虐待动物立法的发展历史可追朔到1871年,当时的德意志刑法典当就已有了虐待动物罪的相关规定。

1933年,德国制定《动物保护法》,更加明确的收入了虐待动物罪,对虐待动物的定义、虐待动物的行为状态、虐待动物的处罚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998年,在《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德国又制定了《动物福利法》将动物保护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韩国

1991年韩国颁布了《动物保护法》,内容包含了照顾及其喂养、管理动物,禁止虐待动物、被遗弃动物的管理以及动物手术、实验等。

2007年,韩国《动物保护法修正案》颁布,本次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对宠物的保护,其中规定了宠物所有者的责任、领养动物的资格、宠物交易者登记、宠物收容保护等内容。

美国

目前,美国所有的州都有关于保护动物的法律,有些州的立法甚至将虐待动物的行为上升为犯罪,并通过刑法加以规制。

2001年2月14日,美国科罗拉多州推出了《威斯蒂法》,把虐待动物由原来的“不良行为”上升到“重罪”。把虐待动物定为有罪,可以给那些有意伤害动物的人以重重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