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食品安全法,危害健康!呼唤人性人理,推动文明进步!
我们呼吁反对虐待,同时我们也要呼吁禁食猫狗肉,祖先都没有把猫狗立入可屠宰之类,社会进入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反而重新把猫狗立入可吃之肉,允许地方自行出台,而这些地方法规都是违反国家各项食品安全法规,却默认存在,这是对健康的极大危害,这是一种倒退,是人性的倒退,是文化的倒退,是文明的倒退!
我国已经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到至今未出台对于其它动物的保护法,在全国各地草菅生命的形势下,尤其对于猫狗的肆意虐待虐杀,而猫狗恰恰是100多个国家世界公认的最接近人类,也是最普遍进入家庭的伴侣朋友,被100多个国家视为家人的不可食用之类!
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对于未经检疫偷盗,毒盗来路不明的活体狗,和不知死因未经检疫的狗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必须是食用农产品准入法规,从健康角度,更应明确我们的主题,禁止食用猫狗肉!
不要被狗贩子的一句狗奴猫奴就遮遮掩掩,说什么被狗贩子类说就爱狗就爱猫,照这样的逻辑,100多个国家都有很多狗奴猫奴,不是正义压倒邪恶,而是正义被狗贩子的一句狗奴猫奴觉的为猫狗呼吁是理亏了,好像没有包括全部动物就觉的不在理了,目前想拯救所有动物吗,可能吗,100年都不可能,那么是不是猫狗就得陪上100年,在没有法律保护的动物之中,如果都保护不了,我们就应该先保护‘’世界层面‘’共识最大的猫狗,等把猫狗保护了再慢慢展开保护其它,一下子想吃个胖子,一个也保护不了!
以反对虐待为大主题,同时呼吁国家制定禁食猫狗肉!逐步缩小可食动物范围!社会不能倒退,不能容忍地方存在犬类屠宰场可以将猫狗作为可食之物端上餐桌!!!从食品安全法角度,地方法规不能大于国家法规!!!
反对虐待反对虐杀,善待生命,维护我们的身体健康,推动动保立法,推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我们责无旁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看到餐馆卖猫狗肉该如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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