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酸!知名盲人歌手周云蓬到杭州演出,多家酒店竟因导盲犬拒绝接待……
民谣歌手、诗人周云蓬在杭州酒球会参加了一场演出。
演出有个特别嘉宾:导盲犬熊熊。
周云蓬1970年出生,9岁时失明,15岁弹吉他,19岁上大学,21岁写诗,24岁开始四处漂泊。其诗歌《不会说话的爱情》还曾获得2011年度人民文学奖诗歌奖。
熊熊是周云蓬心爱的导盲犬,和他一起生活、工作、旅游,每次这样的演讲活动现场或者音乐演唱现场,都少不了它的身影。
熊熊一般都是安静地趴在他脚边,或者下巴靠着他的膝盖,静静听他弹唱,只要一首歌结束,它叼着皮绳满舞台晃悠,生怕绊到自己,在唱到共鸣部分时,熊熊会在台上吼叫几声。除了周云蓬外,它永远是最闪亮的一个。
不过就在前几天,周云蓬碰到了一件郁闷的事——他自己在微博上表示,来杭前接连联系了杭州四五家酒店,但是没有一家愿意接受熊熊入住。
我们经过各方了解,得知周云蓬后来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家短租平台租下一间民宿,才让自己和熊熊安顿下来。
之前在北京,他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不过经过沟通后,酒店同意了熊熊的入住,还给熊熊准备了专门的卧榻,为此,他还曾在微博上特别致谢。
经过40天培训
导盲犬熊熊成了周云蓬离不开的“兄弟”
导盲犬不是普通的狗,更不是宠物,它就是盲人的眼睛和助手——懂得很多口令,当装上鞍具的那一刻,它就要工作了,可以带领盲人安全地走路,当遇到障碍和需要拐弯时,会引导主人停下以免发生危险,帮助主人更顺畅地参与社会。
周云蓬叫熊熊“兄弟”。
熊熊第一次引导周云蓬走路去海边,碰到台阶,它都会先踩上去,再停下来,等周云蓬跨上去,说一句“熊熊走吧”,它才接着走。熊熊算是导盲犬中走路比较稳的,不扭腰不扭屁股,甚至连头顶上的树枝,熊熊也会往左偏一点,带领周云蓬躲避障碍物。它听得懂“靠左边”“专心工作”等口令。
记者随机采访6家宾馆
其中5家不接受导盲犬入住
我们从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目前杭州盲人在使用的导盲犬一共仅有三条,都是拉布拉多犬,一条在下城区,一条在萧山,另一条不在主城区。
为什么这么少?市残联工作人员说,导盲犬在大连导盲犬基地是免费领养的,但不是任何人都适合,一个是适配问题,还有一个是家里有没有这个环境和资金来领养。
最终接纳熊熊入住的这家民宿,位于杭州城西。从短租平台上看到,这房子整套出租,75平方米,2室一厅,北欧现代风格装修,669元一晚,房东是一名女设计师。
周云蓬和他的导盲犬在杭州终于有了落脚点。
导盲犬和视力障碍人士能否共同入住宾馆
法律上尚不明确
据了解,很多国家都对导盲犬给予了立法保护,比如澳大利亚在《反歧视残疾法令》《伴侣动物法令》等法令中给予明确规定,这些工作犬可以进入商店、餐厅、酒店、飞机、公共汽车等任何公共场所,而通常宠物狗是限制进入某些公共场所的。
不过目前在我国,导盲犬们还不得不面临公共空间受限的各种尴尬,为盲人朋友排忧解难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许多公共场所,都会拒绝导盲犬的进入。
导盲犬到底能不能住酒店?酒店的拒绝合理吗?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综合部律师倪越卿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修订)》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上述两个条文,对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权利作出规定,虽然《民法总则》并未规定公共场所的概念,但是多部行政法规均认为宾馆应当属于公共场所,因此盲人可携带导盲犬出入宾馆。
但同时,上述法律、行政法规仅规定了盲人可携带导盲犬出入宾馆,且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宾馆工作人员应当提供无障碍服务,但未明确规定,导盲犬是否可以和盲人共同入住酒店房间。
盲人入住宾馆,和一般人入住宾馆相同,可以认为与宾馆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宾馆作为合同相对方,需要为盲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宾馆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还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综上,倪律师表示,导盲犬和视力障碍人士共同出入宾馆的权利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但对于导盲犬能否和视力障碍人士共同入住宾馆房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视力障碍人士进入宾馆并办理入住后,宾馆应当对其提供相应的服务,保证其在入住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安全,若导盲犬确实无法共同入住宾馆房间,视力障碍人士也可与宾馆进一步协商,对导盲犬作出妥善安置。
导盲犬,愿它们获得更多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