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打死流浪狗,无疑是毫无意义的血腥行为。反虐待动物是现代动物保护最初也是最基本的一环,根本上是在保护多数人的心理和情感,尊重人权,当然值得追求。

在贵阳云岩区喷水池中信银行大楼前,发生了一起城管打死流浪老人狗狗的事件。据旁边目睹事件全过程的李宁服装店的店员说,事情的经过是城管让老人带着他的狗离开,但是老人不肯,双方起了争执,最后,城管持一根一米多长的木棒,打死了老人其中一只流浪狗。

老人抱着刚刚被打死的狗狗痛苦不已,怀里的狗狗嘴角还有鲜血流出。他边哭边喊着“唉哟,城管打死我的儿” “连一只狗都不放过”“心痛我的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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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猫狗这样的宠物确实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它们有着情感陪伴的作用。就如同这位流浪老人,狗就是他的“陪伴”。如此暴打他的“伙伴”,怎么不是践踏他的感情,甚至尊严呢?已经被打死的狗横尸在地上,流浪老人痛哭不以,这一幕,深深地刺伤了数以万计人的心。

随即,老人起身,用毛笔在地上写下“云岩城管打死我的流浪狗”几个大字。

然后他跪在狗狗面前,依然不断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哭诉着,围观的群众纷纷拍照。

痛哭一阵后,他起身躺下,直接睡在死去的狗狗身边,而他收养的其他流浪狗,也全部依偎在老人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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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情感陪伴之外。如此在大庭广众下残忍地伤害狗更足以让众人产生心理不适,人有免予心理不适的权利。事实上,甚至有时候不止是心理不适这么简单,会变成心理伤害。

心理、情感无法进行理性的量化,但是对人一旦伤害,又是实打实存在的。所以,就算它是一只真正的流浪狗,如此“草菅狗命”也是非常野蛮、粗暴的,多数人的指责完全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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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的立法,最开始就是从反对虐待开始的。工业革命后的英国,城市里住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几乎每天都会看到不堪重负、被车夫公然鞭打的马匹从身边经过,很容易就心生不忍和怜悯。1821年,一位叫做马丁的国会议员提出了一项防止虐待马匹的议案。经过一番努力之后终于达成了全世界第一部动物保护法案——《禁止残酷和不当对待牲畜法》。

在茹毛饮血的时代,不会有人为虐待动物而烦恼,甚至可以说根本没这个概念。可是,随着人类物质的丰富和社会的发展,认识也会变化,反对虐待动物从19世纪开始就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达成了共识,形成了立法。而这是最为基础的动物保护,所以,无论如何当街捕杀这种血腥残忍的手段在现代社会中都是会被唾弃的。

无论如何,将动物虐杀都是被一个文明社会的主流所唾弃的。